评定名单的公示
按照原国家林业局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的备忘录和生态原产地团体标准,根据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关于开展“中国生态原产地农林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对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皂荚、刺梨系列产品申报材料审核评定,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相关规定,拟予以通过。现将本次拟评定的产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工作委员会
2022年01月06日
Copyright © 2017-2020 中国生态原产地(PEOP)品牌评定网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主办单位: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委员会 支持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老科协农业规划委员会
联系电话:010-62118170 15801190067 Email:bj62118170@126.com
京ICP备1803702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