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国家林业局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的备忘录和生态原产地团体标准,根据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关于开展“中国生态原产地农林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对南京平山茶叶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材料审核评定,符合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的相关规定,拟予以通过。现将本次拟评定的产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产品 | 
| 1 | 南京平山茶叶有限公司 | 华平雨花茶 | 
| 2 | 南京远望富硒农产品有限公司 | 富硒大米 | 
| 3 | 茉莉六合( 南京) 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六合活珠子 | 
| 4 | 南京园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薄壳山核桃 | 
| 5 | 南京捷利牡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金陵国卉牡丹 | 
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申请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生态产原地标志产品受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及理由。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受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2118170,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内23号信息楼。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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